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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个人原因想退房,是否可操作,违约金怎么算
由于个人原因想退房,是否可操作,违约金怎么算 本人2013年在佛山买房一套,已交首付款50%,销售合同已备案,并且已经办理好贷款,已经还贷一年多了,交房时间是2015年10月,由于本人工作变动原因,现已在长沙工作,想将佛山的房子退掉好重新在现工作地置办房子,但是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并未约定买方的退房相关条款和违约金,现在要退房子可以退吗,怎么走程序,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持,违约金应该怎么算呢?
2015-03-06 15:02 卡其小米(湖南-长沙)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3-06 15:08
退房不要了就是违约,要负违约责任的。
2 何青超律师  2015-03-06 15:09
你好,可以退,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按约定执行。
3 刘天沛律师  2015-03-06 21:54
你这种情形最好还是转买,对你来说划算些,至于退房,是需要经房屋销售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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