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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代签房产合同,合同书上所著产权人非出资人夫妇 应如何维权
父母代签房产合同,合同书上所著产权人非出资人夫妇 应如何维权 长子夫妇买房后遭拆迁,补偿房房产证六年未下来(据说改补偿房地段违规还得再拆迁)房屋补价、装修均是长子夫妇出资,因长子夫妇常年在外未归,房子托付其父母管理,与拆迁方签订合同时其父擅自在产权人上写了其父的名字;因其父另有次子担心其父过世后次子争夺产权,长子和其父以及其父母亲戚协商,写下证明书一份证明房屋是长子夫妇所有,有其父和三位亲属的签字
补充:其父母和次子在同一张户口本上,长子夫妇是另一张户口本

现在想知道证明书存在法律效益么,如果不存在,应该如何维护产权(正式的房产证多半下不来,因为补偿房所在地段违规。)
2015-03-06 14:24 alolis……(湖北-荆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万安松律师  电话:13094207644  2015年03月06日 15时24分
1、证明书有法律效力,最好要小儿子也在上面签字认可。
2、还有  就是找拆迁方要求更正合同的名字、把房产证直接办在长子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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