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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委政府扣发员工工资及养老保险4年多的问题
乡党委政府扣发员工工资及养老保险4年多的问题 乡党委政府扣发员工工资及养老保险4年多的问题
乡党委政府扣发经营管理站员工工资4年多及养老保险至今是否是违法行为?违反了哪项法律条文?我们应该通过哪种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胜感激!!!

补充:说明:经管站前身是农村合作基金会(1998年至2002年),我代父亲咨询这个问题,父亲当时是副站长,基金会倒闭后父亲患上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多次住院治疗,所以无法完成乡党委分配的收回贷款的任务,可是乡党委以放贷款未收回为理由扣发工资(2003年至2007年)及养老保险(2003至今),可是父亲没有放贷款的权利,贷款单上放款人是另一个人,负责人是父亲及会计,我们曾多次找党委政府寻求结果都以放贷款未收回为由拒绝发放扣下的工资以及养老保险,请问这是合法的吗?违法哪条法律?我们该怎么办?不胜感激!!!
2011-01-19 19:48 ji4023……(山东-临沂)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沂峰律师  2011-01-21 21:38
工资可以要求补发,养老保险应当补缴,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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