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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与男方办理了结婚仪式,于2012年8月5号生下了女儿
你好,我是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与男方办理了结婚仪式,于2012年8月5号生下了女儿 你好,我是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与男方办理了结婚仪式,于2012年8月5号生下了女儿,现在夫妻感情破裂,我想要争取女儿扶养权。我和男方是在2009年下半年认识的,在一次他强奸了我之后,男朋友和我分手了,由于出于各种害怕,毕竟那时我才19周岁,所以我跟了他,于10年初怀孕,由于他爸对我不好,我选择跟他出去租房子,结果意外流产,于12年8月生下了女儿,我与男方的感情还可以吧,就是每次闹别扭他妈都要参与,结果多数都被搅和的不叫个事,2014年我跟男方的感情就越来越淡了,被他爸妈一次又一次的掺和,我受不了,选择放弃这段感情,现在,我只想要回孩子的扶养权,可出生证明在男方家,孩子也在男方家,户口还没上
2015-03-04 16:23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杜红涛律师  2015-03-04 16:30
与之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视双方经济情况、抚养能力而定。
2 姚秀秀律师  2015-03-06 12:01
可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判决的依据是跟着哪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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