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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快餐店工作有小半年,没有签合同,每天8.5小时(半个小时吃饭时间)
我现在在一家快餐店工作有小半年,没有签合同,每天8.5小时(半个小时吃饭时间) 我现在在一家快餐店工作有小半年,没有签合同,每天8.5小时(半个小时吃饭时间),一个月4到5天假,都是在周内休!上个月24号我 申请离职,说是我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不够一个月缺一天扣一百,这样合理吗?还有如果我提出劳动仲裁是不是应该给我补双休的双薪和后几个月的双倍工资?
2015-03-04 15:20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3-04 15:24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5-03-04 15:29
建议及时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方合法权益。
谢谢采纳及如需帮助,欢迎来电。
3 孙新律师  2015-03-04 15:31
您好,可以的,建议申请仲裁解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3-04 16:38
不合理,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双倍赔偿等相关劳动补偿
5 康治斌律师  2015-03-04 17:4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3-04 18:48
确实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至此,但如果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依法缴纳社保,可以立即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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