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什么罪名起诉? 我在07年9月的时候认识他(现任男朋友),10月份以后我们开始交往的,当时他隐瞒了情况,实际上他有女朋友,我应该用什么方式告他?另外,2008年10月份以来,一直到现在,以做生意为名,分别从我朋友那边,我这边拿走了将近5万块钱,另外套取我信用卡将近十二万,现在没有办法偿还,我应该以什么罪名起诉他?谢谢!
2011-01-19 09:08 BZM3443(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1-19 09:17
如果有证据,可以起诉他还款。
2 李建成律师 2011-01-19 09:53
您好,感情不涉及法律问题。欠款可以起诉追偿
3 孟凡营律师 2011-01-19 11:33
你好。1、一般情况下,你们之间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起诉他偿还上述款项;
2、当然,如果他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以非法占有你的财产为目的,恶意欺骗的话,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当然,这块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可以报警处理。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南京孟凡营律师联系。
2、当然,如果他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以非法占有你的财产为目的,恶意欺骗的话,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当然,这块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可以报警处理。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南京孟凡营律师联系。
4 高冬竹律师 2011-01-20 20:16
前面的事,涉及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如果他未经你同意套取你信用卡上12万元,可能涉嫌犯罪。具体罪名需要根据他的行为方式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