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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年幼,触犯法律,现被关在西安高陵看守所,但看守所三番五次打电话说弟弟要裤头
我弟弟年幼,触犯法律,现被关在西安高陵看守所,但看守所三番五次打电话说弟弟要裤头 我弟弟年幼,触犯法律,现被关在西安高陵看守所,但看守所三番五次打电话说弟弟要裤头,衣服,第一次送了,没过两个月有打电话说又要裤头还说带点钱过去,我估计给的裤头他们都没给到弟弟手上,都是新买的,可能是他们自己拿走了,请问看守所这种做法合法吗?做看守所也需要消费吗?
2015-03-03 20:20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5-03-03 20:50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3-03 21:27
这些衣物及上的帐原则上能到你弟弟手里,只是你弟弟可能在里面给可别人,既然需要就送过去吧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3-05 17:45
委托律师介入吧,派出所一般比较怠慢嫌疑人家属。
4 韩飞律师  2015-03-10 10:55
首先“裤头”属于贴身内衣,人们一般不会使用“他人(非亲属)送来的内衣或来路不明的内衣”。其次,“裤头”属于“价值低廉的易耗品”,最多用上个2、3个月就须换。综上,你的心情能理解,但建议不要在这些“琐事”上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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