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律师您好,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将原是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经男方父母同意,出售后购入的新房只写我们夫妻双方的名字,贷款部分由夫妻共同承担(男方偿还更多比例的贷款),问题一,如果将来离婚,男方父母还能主张该房屋的任何权力吗 ?问题二,如果离婚,该房屋的分割是按1:1的比例还是按照还贷比例来分割?
2015-03-03 09:51 danqia……(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5-03-03 09:59
您好,夫妻共同财产
2 陈晓云律师 2015-03-03 10:08
登记在夫妻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
无特别约定,一般平分。
无特别约定,一般平分。
3 代雨庭律师 2015-03-03 10:09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
4 张向锋律师 2015-03-03 10:17
1、对该房屋不能再主张。
2、共有房产的分割一般按双方对该房屋贡献大小来确定。
2、共有房产的分割一般按双方对该房屋贡献大小来确定。
5 李军律师 2015-03-03 11:27
1、如果不是借款,男方父母不能主张,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原则上均分。不会按还贷比例计算的。
3、委托律师处理,还有疑问,打我手机咨询或预约面谈。
2、原则上均分。不会按还贷比例计算的。
3、委托律师处理,还有疑问,打我手机咨询或预约面谈。
6 110网律师 2015-03-06 14:45
男方父母不享有新房的任何权利,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房屋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