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兼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外借款(资金没有进公司帐,归还高利贷),他有公章、营业执照,公司要负责吗 股东兼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外借款(资金没有进公司帐,归还高利贷),他有公章、营业执照,公司要负责吗
2015-03-02 20:22 uoch(广东-揭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5年03月15日 16时06分
这些手续都齐全,债权人持有公司盖章的借款手续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法定代表人确实没把款项用于公司的,公司内部可另行向他追责。
法定代表人确实没把款项用于公司的,公司内部可另行向他追责。
2 110网律师 2015-03-02 20:36
你好:有责任的
3 张俊东律师 2015-03-02 21:29
那要具体看资金的具体来源,如果是高利贷,那么你们只需承担合法部门,另外之所以法人的行为之所以公司的承担的原因是,其行为对外工程表见代表。
4 韦云律师 2015-03-04 10:53
公司要负责、可追究法人代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