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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
土地承包 98年进行土地二轮延包时,我村委会与我签定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镇政府和村委为我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6年秋收后村委会以完善二轮承包为借口,为经法定程序将我部分承包土地收回,包给他人耕种。区政府未经严格审查为他人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控诉区政府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2015-03-01 21:59 风的速度2(湖北-襄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3-02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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