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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房客。我租房的时候房子已有8年的历史了,我在2008年租的房子
您好,我是房客。我租房的时候房子已有8年的历史了,我在2008年租的房子 您好,我是房客。我租房的时候房子已有8年的历史了,我在2008年租的房子。房东是老奶奶,老爷爷。现在房子租了7年了。不租了。房子租金涨到32000。太贵了。我们当年租的时候是库房和剧组一起。这些年由于管道漏水,一层漏大面积漏水,淹没了一层的房屋,电梯。当时都有通报维修。我们的地板是木质复合板。现在又2处由于漏水导致严重破损。我们打算给维修好,房东要求全部地板换新维修。还要求提前一个月修好,不修好起诉我们。我觉得这是由于管道老化漏水导致的破损,房东居然要求我们全部换新维修有勒索的动机。现在我要怎么办才能好好的私聊,不想走司法,可是房东请律师来说,不同意,就起诉我。我要怎么合理解决这事呢。
2015-03-01 21:18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5-03-02 07:45
您好!如租赁合同中无特殊约定,例如承租方负责维修等条款的话,意见如下: 你可以发函要求房东赔偿你租赁期间因漏水而发生的损失,并通知其因不予维修,故解除合同,然后要求房东退还押金,这没有任何问题,完全合理合法。 但房东拒不退还的话,你只能通过法院解决了,但只要你有证据,可以保证胜诉。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5-03-02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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