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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司法拍卖,原房东费用拖欠问题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原房东费用拖欠问题 拍卖公告中有“费用负担情况:税费按现行主管部门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这句话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有权拒绝支付前房东所拖欠的好几年的物业管理费 和公共水电费吗?
2015-03-01 09:18 xuxinx……(浙江-温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3-01 09:22
这是可以要求原房主负责你的,协议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03-01 14:37
有法律效力的。
3 110网律师  2015-03-01 09:22
这是可以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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