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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不是一个人
公司法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不是一个人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不是一个人时,仲裁申请书可以把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都写上行吗?因为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亲属关系(负责人管法定代表人叫舅舅),法定代表人可以说是不管,也基本没见过,都是其亲属负责人管理,工作的具体问题和工资发放都是他来决定。 我大概起草了一份仲裁申请书,事实和理由中多次提到公司主要负责人,因为一切变更都是他的安排,不知道这样写合不合适(申请书上还写有一小段产生纠纷时的对话)。
2015-02-28 14:59 c14915……(河北-石家庄)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彩元律师  电话:13986657118  2015年02月28日 15时52分
你好,你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被申请人只能是用工单位而不是法定代表人。申请书上只需写上法定代表人即可,不要另写主要负责人姓名。
2 孙新律师  2015-02-28 15:18
您好!是可以的
3 张晓雪律师  2015-02-28 15:19
仲裁时候只需写法定代表人,但是你可留负责人电话。
4 李建成律师  2015-02-28 15:47
一般只能书写 公司的的法定代表人 和公司名称,详谈电话联系。
5 梁会朝律师  2015-02-28 17:59
据你所述,应当书写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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