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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十级伤残我校及双方应负什么责任?
这样的十级伤残我校及双方应负什么责任? 我校六年级有个男同学,在上英语课时,老师布置大家写单词,当老师走下讲台到学生课桌旁检查指导学生的作业时,他回头与坐在他后面的同学讲话,恰好后面的学生右手拿着钢笔,笔尖对着前面,正好他一回头,左眼恰好碰到他的笔尖上,当时眼睛就红了。下课后,老师发现了,问他眼睛怎么回事?他说没事,直到第二天,他的眼睛还痛、红,后来家长带到医院,发现眼睛角膜破了,结果在医院缝了六针,学校当时就拿了三千元钱给他看病。现在康复了,他的左眼视力由原来的1.5下降到0.3,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我们学校和两个学生各应负什么责任?
2008-09-19 11:31 清华紫光2(湖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姜希扬律师  2008-09-19 12:01
我认为学校和后面的同学没多大责任。
2 杨一林律师  2008-09-19 14:39
这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个人认为受伤的同学自己有很大责任。
3 孙新律师  2008-09-20 10:45
建议协商解决。
4 陈新明律师  2008-09-30 11:41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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