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年幼时,父母离异……从小跟着父亲,但是在我读小学的时候,父亲外出工作,初中时候失去联系,母亲有没有给过费用我不清楚,我现在已经满18岁了,是否还具有告她的权利?能否拿回以前的抚养费??……如需更详细话题请致电联系!谢谢
2011-01-17 21:00 chenji……(广西-桂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7 21:08
没有过时效的部分可以主张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17 21:51
你已经十八了,就没有必要告了,你的父母也是不得已的,可能比你还不好过,你好好努力,让他们内心永远欠你的,等他们老了,就会想起你。如果他们过的好了也一定会想起你的,会给你补偿的,最好还是自己努力,天黑的时候直面艰难,本身就是您未来获得收获的源泉,因为天下没有不付出的收获。天黑,其实只不过是天亮前的一个过程,又何必大惊小怪。天一定会亮的,关键是天亮的时候您还在吗?成功和失败也许就是在天亮以前,最黑暗的一刻坚守与放弃的区别,如果你心里阳光明媚,天就总是蓝的;如果你心里阴云密布,天就总是灰的。心小了,所有的小事就大了;心大了,所有的大事都小了;看淡世事沧桑,内心安然无恙。
我劝你还是不要告了为好。
我劝你还是不要告了为好。
3 2011-01-18 06:15
你好,不能要回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