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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 我2010年7月1日应聘到朝阳区潘家园鹏龙大厦的五福龙大酒店做服务生,收取工服押金300元,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要离职,不给退工服,并且有10天工资没有结。当时待遇1200元。其他待遇没有.
2011-01-17 17:40 绝恋八零(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1-17 17:45
酒店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
2 贾金勇律师  2011-01-17 17:46
可以主张支付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退还押金;
可以电联。
3 赵亮律师  2011-01-17 17:57
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4 李同红律师  2011-01-17 17:58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退还押金,补缴保险。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1-01-17 20:22
可以先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1-01-17 21:17
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7 孙新律师  2011-01-18 11:4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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