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 我和我老公结婚2年,有一个1岁的女儿。房子是结婚前买的,他的名字,但是婚后房子的装修我和还贷我也一共出了大约8万。
现在我们两个闹离婚,他的经济条件比我好,孩子会不会判给他,还有装修房子我出的钱可以要回么?
因为房子不在我工作的地方,所以那些付款什么的都是我拿钱给他他去弄的
现在我们两个闹离婚,他的经济条件比我好,孩子会不会判给他,还有装修房子我出的钱可以要回么?
因为房子不在我工作的地方,所以那些付款什么的都是我拿钱给他他去弄的
2015-02-27 15:02 628800……(云南-文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顺平律师 2015-02-27 22: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装修和还贷部分应属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要求给予补偿。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装修和还贷部分应属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要求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