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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坏纠纷
财产损坏纠纷 当时我父母和甲发生争吵,堆倒了他家一些东西派出所鉴定价值(1500)法院鉴定(700),当时在派出所协调时愿意赔偿他家损失,他不同意要赔偿,一定要行政拘留我父母,然后派出所决定书下来行政拘留了我父母7天,出来后,甲居然用在我家人在外的时候,去镇法院 要法院判我家赔偿他钱,法院判下来赔偿他700块,我是否可以去法院让法院改判?,当时在派出所他不要赔偿不同意协调一定要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后  又要赔偿了,有这种人吗
2011-01-17 12:43 aas012……(浙江-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1-17 12:49
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
2 孟子君律师  2011-01-17 12:58
你好,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后,不能免除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建议你父亲息诉处理,吸取暴躁脾气发作后,乱砸他人物品被处罚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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