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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务(民政局)谈养老金问题时遭到推搡倒地受伤,出院后死亡
在政务(民政局)谈养老金问题时遭到推搡倒地受伤,出院后死亡 父亲(68岁)年前因为养老金问题在民政局找一办公室主任协调处理,在协商过程中遭到主任推搡(对方主动),导致父亲摔倒,脑袋摔破失血,后及时送医,在政府医院(医疗费用及伙食有政务机关提供)治疗一个月后于临近年关,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但想着过年要回家看看便在小年(2月11日)要求出院,院方在未等到监护人到场便直接让父亲签字出院,回家后三天即猝死过世(准确时间2月15日凌晨3:45);请问民政及医院有责任吗?望求回复!!
2015-02-26 10:13 332011……(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杰律师  2015-02-26 11:21
尸检,找出死因后向责任方索赔。
2 110网律师  2015-02-26 11:31
未经死因鉴定,不能得出民政及医院对死亡有过错的结论,无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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