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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已满,仍需康复修养,单位无合适岗位,请问工资待遇如何界定?
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已满,仍需康复修养,单位无合适岗位,请问工资待遇如何界定? 员工去年左手受伤,鉴定为工伤,先停工留薪期3个月,后根据医院建议延长3个月,今年一月份停工留薪期共6个月已到期。医院复查结果建议继续康复修养。单位现提供的岗位员工无法胜任。
    1.请问现在停工留薪期满工资待遇应该如何界定?
    2.请问根据那条法律文件
想找到确切的文件,根据文件办事,以防有法律纠纷~谢谢
2015-02-26 09:45 浅茶满酒(河北-保定)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02-26 09:53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5-02-26 11:17
应当继续延长停工留薪期
3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5-02-26 14:53
建议参照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
4 李建成律师  2015-02-26 09:47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咨询主管部门的,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5 王红影律师  2015-02-26 10:33
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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