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老干部丧葬费及抚恤金如何分配 老人是哈尔滨市阿城区国税局建国前老干部离休,有4子1女,现有1女及2儿子以过世三年,病故前5年一直由长子抚养,伺候。后事也都由长子操办,请问这种情况下,老人的丧葬费及抚恤金该如何分割? 谢谢.那2儿子和女儿都已经过世,2儿媳,女婿 属于继承人参与分配吗?
2015-02-25 20:55 acchao……(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2-26 07:59
你好,1、对于死亡抚恤金,其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由于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这一点可以明确。2、对于抚恤金的分配: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这里的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在具体分割上,由各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3、对于丧葬费:丧葬费本是亡者家属因安葬亡者而支出的费用,是实际支出的费用,应当是给实际支付人的,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2 吴明勇律师 2015-02-25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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