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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 我跟妻子2007.05月结婚且登记. 2008.11月有一女儿出生.现2岁多. 女方是独生子女家庭.上有父母. 男方我这边还有一姐.上有父母. 女方结婚以后,几乎没有正式工作在家为主. 小孩及女方生活开支由男方承担. 男方我02年毕业后一直在深圳打工.有8年. 这次回家, 两人协意离婚.但未达成未识. 1.女方如果选择要小孩,我愿意出抚养费. 2.女方不要小孩,我愿意抚养小孩. 但,女方意思是要分男方结婚以来30%工资收入. 现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2011-01-16 22:36 HkG6657(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1-16 22:43
你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
2 110网律师  2011-01-16 22:50
离婚就现有的共同财产平分。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 110网律师  2011-01-17 07:35
婚后的(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不要因为工作、财产问题而影响夫妻感情,女方在家带小孩责任重大啊,没有人带小孩,你男方怎么安心工作?如果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是以和为贵。
4 李同红律师  2011-01-17 09:43
你好,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5 张勇律师  2011-01-17 09:56
1,如果女方起诉你,你应积级应对。
2,建议请律师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6 110网律师  2011-01-17 19:43
离婚时双方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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