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房拆迁与继承问题 我爸爸接班时候,同时承接了单位一套公房,没有产权证,但是房证是我爸爸的名字,30多年来每个月向单位交房租。去年这套房子因城市建设需拆迁。单位当时以优惠政策向每人收一笔钱就不分割赔偿费了。现在我爸爸的兄弟姐妹提出要分隔赔偿费。请问他们是否有权力分割赔偿费?谢谢!
2015-02-24 19:43 like2h……(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5年02月24日 19时53分
你好,在该居住现在的承租人及其他实际居住人。
2 张 静律师 2015-02-24 19:56
是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