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房屋配套费用 我与今年上半年预定拆迁户手里的安置房一套,于今年1月份办理过户手续时,卖房者(拆迁户)向我索要23000元房屋配套费包括(煤气开通、自来水开通、太阳能等配套)。我与卖房者签订的合同中只注明:“包过户的一切费用由卖房者出。”卖房者说只负责毛坯房的房产证过户,不涉及房屋配套费用。但是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先交纳所有配套费。我的问题是:我是否需要支付这笔配套设施费用,哪里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2011-01-16 17:32 sUg5135(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1-27 19:18
参见当地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