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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和一个女的是网友,认识半年了,从没见过面,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和一个女的是网友,认识半年了,从没见过面,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和一个女的是网友,认识半年了,从没见过面,后来这个女的来到我朋友这个城市提出要见面,我朋友就去了,去了之后他俩就发生了关系,事后这个女的让我朋友去给她去超市买东西,我朋友没买就走了,然后给这个女的交了一百手机费,这个女的告我朋友强奸,请问罪名成立吗?
2015-02-23 12:51 ask201……(河北-邢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2-23 12:58
如果是双方发生关系不是出于强迫而是自愿,就不属于强奸。
2 李建成律师  2015-02-23 13:02
属于自愿的行为,不构成 强奸行为。详谈电话联系。
3 孙新律师  2015-02-23 19:56
如果双方自愿则不涉及刑事责任,关键是证据,最好面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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