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事业单位干部缓刑期满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某事业单位干部2005年5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2008年5月缓刑考察期满后,当地人事局发出文件,重新安排该干部到原单位工作,明确其干部身份为“职员九级”,确定了相应工资级别。2009年7月,该干部所在事业单位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该干部能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予以登记?
2011-01-16 09:40 hxX8770(四川-南充)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1-01-16 09:44
您好,可以向当地公务员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