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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去年十五周岁,和(男)十九周岁发生了性关系,并且怀孕了
我(女)去年十五周岁,和(男)十九周岁发生了性关系,并且怀孕了 我(女)去年十五周岁,和(男)十九周岁发生了性关系,并且怀孕了,早产未十六周岁生了一个女孩,今年刚一周岁没多久,和男方在一起已经有接近两年了,现在男方不要我了,在外面好像又找一个女人玩,现在对我爱理不理的,可以说从认识没多久就同居了,他每次花的钱基本上都上我的,现在我没上班在家照顾小孩没钱,他知道我没钱就不跟我在一起,我一个月工资也不多两千多,基本都是他花的,现在他要跟我分手,我们可以告他吗?他会得到什么惩罚?孩子会归谁?孩子我不想要,我年尾的,98年的,现在才十六周岁,要告能成立吗?
2015-02-20 22:11 ask201……(福建-泉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5-02-20 23:07
你可以要求男方分担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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