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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男方应不应该给女方物质补偿
离婚后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男方应不应该给女方物质补偿 两人离婚后,男方作为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方,是否应给女方额外的物质补偿
2009-04-23 19:25 天涯菜鸟(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09-04-23 19:3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你说的额外的物质补偿,法律没有规定。出于道德你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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