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计划生育结论证明书是否对招工有用?
计划生育结论证明书是否对招工有用? 我生育了两胎小孩,已于2004年10月与乡计生部门缴清了社会抚养费,并出具了计生结论证明书,且我妻子又女扎。我于2010年7月参加了大祥区教师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在招聘范围之内,但大祥区却迟迟不与录用。请问:我该如何?
2011-01-15 15:28 jjW9612(湖南-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17 17:23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四条
  对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公民,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二)节育手术费用自理;女职工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
  (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不得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晋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在推荐和介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时,被推荐人或者候选人如果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应当如实介绍,不得隐瞒。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