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关于离婚问题
关于离婚问题 您好,我想去诉讼离婚,我老公已经和我分居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里,他都没有给过我和女儿一分钱的生活费,如果我去诉讼离婚的,我可以提出要他补偿女儿这一年多里的生活费的部分吗?如果可以提出的,我要付出这一年多里女儿生活费开支的收据吗?                          补充:这一年里我和女儿都是住在娘家的,因为原居住的房屋已被我老公卖了(房屋是婚前财产),他卖了房屋之后叫我搬走,而他自己就不知去向了。
2011-01-15 09:42 ZNG4680(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1-15 09:45
你可以要求你老公给付这一年多的抚养费。
2 孙新律师  2011-01-15 09:48
可以起诉离婚,并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3 110网律师  2011-01-15 16:35
如果你先生下落不明,你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你有什么请求可以在诉状里提出。
4 110网律师  2011-01-15 18:27
可以起诉离婚,并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5 陈贤良律师  2011-01-16 22:28
可以起诉离婚,要求支付抚养费,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