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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遇到霸王条款
购房合同遇到霸王条款 在签订购房协议时,发现有许多不合理的条款,基本没用范本中的条款,对于延期交房中的违约金和办理产权证违约是每日0.002%,而贷款违约是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逾期利息的四倍计算利息,而且交付使用的条件太模糊,只有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售楼处那边说他们的所有楼盘都是用的相同的格式不给修改,而且要求必须签合同,并且要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如果不提交申请会被提起诉讼。在认购书中有一条,乙方已经阅读并理解、同意甲方在项目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条款,并同意完全按该条款签署上述合同,不再变更任何条款。但是以前没见过合同,现在感觉条款不合理,合同没签,真的会被诉讼吗?如果签了,后期出现了问题怎么办。
2015-02-16 13:59 ncqv89……(山东-潍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15-02-16 14:17
应该不是0.002%,而是0.02%,即万分之二吧。贷款违约按四倍计算利息,可以协商降低成万分之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签署,以后若发生此类纠纷,及时请求律师介入处理,可以违约金过高要求降低,法院一般会支持,并且有可能此是格式条款法院不支持。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5-02-16 15:11
你好,合同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得平等协商一致。
3 高延昌律师  2015-02-17 13:57
限制一方权利,提高一方义务的格式条款法院一般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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