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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送人了,什么义务都没做到,可以告他们遗弃吗?
把孩子送人了,什么义务都没做到,可以告他们遗弃吗? 听养奶奶说我刚满四十天就把我送给她了.现在我十八岁了,  这十八年在我的记忆里他们没来看过我一次,现在我在嘉兴,没在老家重庆.所以那边的人以为我养奶奶把我卖了,叫我回去,证明没有卖我,但是现在是我不想认他们,凭什么他们要看我就看,他们还有什么权利来管我,如果要先来管我之前是否可以先找他们赔偿尼,还是可以告他们遗弃罪/?     没有做到应尽的义务,现在却要找养奶奶他们的麻烦,我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吗?
2015-02-16 12:04 mius李(浙江-嘉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02-16 14:59
四个字啊。。。严重后果。
2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5-02-16 18:47
可以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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