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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人逃走,肇事人的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
肇事人逃走,肇事人的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在上班的路上在单位的大门口被电瓶车撞倒,导致脚伤经脉,韧带损伤,之后和肇事人来到他的单位,而且与老板通话后,告诉我等他回来处理(当时他不在单位,在外地)今天去厂里,得知肇事人已经走了,请问肇事人的单位需要负责吗?来承担医药费?
2009-04-23 14:37 朦胧的人生(浙江-舟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友铭律师  电话:13777466325  2009年04月23日 16时00分
与单位无关。单位不用赔偿你损失。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4-23 16:13
单位没有法定义务。
3 110网律师  2009-04-23 15:05
单位不承担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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