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职位调动 我于2006年10月进入一家外企做人事,累计工作年限2年6个月,前不久公司的船务辞职,老板于是给我发邮件,要求我接手船务工作,语气是强制性的,于是我硬着头皮做到现在,有两个星期了。由于一点船务的知识都没有,最近越来越觉得力不从心。到目前为止,我的工资没有变动,劳动合同也没有改动,仍是之前人事岗位的那份。
请教:1.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算不算被迫辞职?能不能要求赔偿金?如果可以,赔偿金是多少?
2.如果我向公司提出不做船务,公司同意,但之后进行刁难,我应该如何处理?
在线等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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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我向公司提出不做船务,公司同意,但之后进行刁难,我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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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3 14:11 vivian……(上海-嘉定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华平律师 电话:13917749521 2009年04月23日 19时32分
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你可以要求恢复原来的工作岗位。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4-23 16:18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