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提出辞职,原公司想让我提前不上班,还想不付钱,咋整 本人今天提前30天提出辞职,照理要30天后才离职。由于去向是竞争对手公司(但没有签竞业禁止协议),所以原公司提出现在就开始不上班,我同意了。但现在原公司领导想把今天当做我最后一天工作日,工资等只算到今天,这样做是违法的吧?
2011-01-14 19:42 上海一哥们(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2011-01-15 10:41
你可以拒绝公司要求,要求继续上班并支付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1-01-15 16:23
这样是违法的。你可以主张继续上班算清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1-01-17 14:09
你可以要求继续工作,然后单位需要支付工资;
如果你同意的话,就工作到今天,也是可以的。
如果你同意的话,就工作到今天,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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