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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和我母亲口粮田的问题
有关我和我母亲口粮田的问题 杨女士,1942年出生,出生地为河北鹿泉市铜冶镇永壁南街村,户籍情况为:1942年-2000年在原籍,为农业户口,2000年迁出原籍,为非农业户口。1980年结婚,丈夫为非农业户口。
    贾某某:系以上杨女士儿子,1982年出生,户口1982年-2000年随其母,为农业户口,2000年随其母迁出,为非农业户口。
    以上三口人都一直在城市生活。
    杨女士与其子在城市没有正当工作,在农村没有耕地。
    河北鹿泉市铜冶镇永壁南街村1993年分的地,杨女士及其子听说有其耕地,但一直未拿到耕地证明,也从未耕种过。
    那么请问:1、按国家相关政策,杨女士和其子在1993年是不是应该分到口粮田及拿到口粮田的证明?口粮田是自愿申请还是强制按人分配?
              2、假设1993年杨女士和其子分到口粮田及拿到口粮田的证明,2000年杨女士和其子户口迁出并改变为非农户的情况下,他们是否能保留其耕地30年?
2011-01-14 15:15 congco……(河北-石家庄)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艳强律师  电话:13903114110  2011-01-15 19:29
你好!你的案件比较重大!你的陈诉过于混乱!
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细节方面如需要律师参与,可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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