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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案件
婚姻案件 我与老公结婚已五年,共同拥有一个四岁的小孩,因为老公暴力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离家出走,现在对方到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当时并没有及时暴力证据,且居住的房子是现在世公公的名字现在已被拆迁但还未赔偿,请问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孩子的扶养权及财产分配及应提哪些赔偿,谢谢
2011-01-14 13:39 chexia……(福建-泉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4 13:56
想要抚养权需要提交证据证明你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你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公公的财产不能分,如果拆迁时有你的份额可以要求分割)。
谈不上赔偿问题。
2 110网律师  2011-01-15 00:00
你好,因为小孩子已满4周岁,如果你想争取小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证明你抚养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如小孩子从小到大是你抚养、你老公有家庭暴力、你的经济能力比老公家强等)
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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