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么才能构成强奸罪! 2010年11月28号,家里介绍了个对象,两个人整天在一起聊的很开心,期间女方一只想来找我,尽管我很忙,那一天我还是抽了时间见了她,中午我叫了两个朋友陪他一起吃饭,中午喝了点啤酒。下午她就跟我到我家里坐会聊天!我们接着就是亲吻,然后和她发生了性关系,衣服是她自己脱的!而且不是处女!突然今天也就是2011年1月9号,她说她怀孕了!如果我不娶她的话,她就把孩子生下来告我强奸!
2011-01-14 12:36 TcN6044(山东-聊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4 13:29
系女方自愿,不构成强奸。
2 2011-01-15 11:06
最好协商解决此事。
要不然她真的告强奸,你如何证明他是自愿的呢。
要不然她真的告强奸,你如何证明他是自愿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