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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十几年前鼻骨骨折过,前一个月被人打伤,鼻骨双侧粉碎性骨折
我在十几年前鼻骨骨折过,前一个月被人打伤,鼻骨双侧粉碎性骨折 我在十几年前鼻骨骨折过,前一个月被人打伤,鼻骨双侧粉碎性骨折。做出的司法鉴定说我有陈旧性骨折不能算是轻伤,只能算轻微伤,就算治安案件处理,这是为什么?
2015-02-12 23:20 ask201……(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2-13 11:02
你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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