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有一个人,借了本人59000元,并留有借条(借条上只签了名字而没有按手印)。而这笔钱是我用家中的房产证向当时的储金会抵押的贷款,现在这个人说这笔钱不是我的,不还了。如果我现在起诉,他现在的财产只有一块水田了。请问我起诉后会有什么结果,能追回这笔钱吗?
2011-01-13 23:56 CCH197……(贵州-安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4 00:01
法院会判决按其耕种水田的收益比例分期偿还。
2 孙新律师 2011-01-14 06:11
你可以起诉,要求还钱,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1-01-14 09:35
可持借条起诉,判决生效后,只要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如果他不还钱,你所称的储金会还会起诉你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他不还钱,你所称的储金会还会起诉你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