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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急:一方未到法定年龄生育第一胎应接受多少罚金才能上倒办户口?
很急:一方未到法定年龄生育第一胎应接受多少罚金才能上倒办户口? 你好!
    我有一个亲戚家住在凉山,2008年8月在男方22岁,女方19岁时生下了第一胎,2009年1月办了结婚证,到现在孩子已经两岁多了但还是未上倒户口,当地政府说要缴15000多元的罚款后才办户口,但我的亲戚家是当地出了名的贫困户,吃住都有困难,那有钱交罚金.请问:像他家这种情况,到底应该交多少罚金才能给孩子上倒户口?
2011-01-13 23:36 taiyan……(四川-凉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15 17:18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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