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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协议上答应给儿子每年5000元生活费,可后来我离婚没离家,现在想结束应该怎么办好
我离婚协议上答应给儿子每年5000元生活费,可后来我离婚没离家,现在想结束应该怎么办好 律师您好,我离婚已经4年了,协议离婚的,当时答应每年给孩子5000元生活费,结果一直是离婚未离家,复婚手续也没有办,他现在又不想复婚,那么我这几年虽然没有给生活费,但是我的工资还是都花在家里,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现在我想离开了,那么之前的这四年的孩子的抚养费我该不该出、,他在我们婚内骗我贷款10万,离婚协议上是他来偿还贷款的,结果他三年都没有还钱,现在银行一直在找我还款,我该不该还这笔贷款,我只有一点点工资,还款很困难,请律师帮我想想办法,我要是必须还,那么,怎么还款,需要留下什么票据吗
2015-02-11 21:40 云卷云舒13……(甘肃-武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5-02-11 22:19
需要偿还。
2 钟晶律师  2015-02-11 23:05
你好,离婚协议上的内容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你还款之后可以找对方追偿,还款的证据很简单你给银行打款的凭证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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