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收入如何界定? 我父母周一就开庭了,但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我爸饭店这些年的收入,我们根本找不到证据呀,不知道他收入是多少,估计存折里的钱他也转移了,这样怎样叛呀?能一分钱也得不到吗?或者说能不能从他这13年没回家,我妈可不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呀?
谢谢
谢谢
2011-01-13 19:34 紫色康乃馨(黑龙江-鸡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3 20:03
你好:饭店的收入,确实需要你提供证据法院才会冻结,精神损失费只有在一方离婚存在法定过错(如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虐待,遗弃等)的前提下,对方可以要求。
2 110网律师 2011-01-14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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