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子结案一个月,被对方要求赔偿,合理吗? 一个月前,开摩托车的时候跟人碰了一下,当时经过调解事情已经处理完了。现在过了那么久,那个人又找来,要求赔付医药费(当时人没事,也不知道这个真的假的),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需要赔吗?而且案子已经处理完了一个月,还能有这种要求?难道没有期限的吗?
2015-02-11 15:45 NT5257……(江苏-南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2-11 15:54
您好,需要证明他的伤是此次车祸造成的,谁主张谁举证,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5-02-11 16:29
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