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一朋友在宁波打工,在环卫工作。因经私人承包,上下班时间不是很固定 因我一朋友在宁波打工,在环卫工作。因经私人承包,上下班时间不是很固定。本月六号晚19:40(以往有的时候还在上班)老板送我朋友回出租房,说一起吃年夜饭喝醉了。当时她老婆发觉人不对劲,报120急救后到院确诊酒精中毒导致人瘁死。综上所述。请问这算工伤吗?老板应承担多大责任?敬请回复。谢谢!
2015-02-11 14:56 ask201……(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5-02-11 15:41
不属于工伤的;但是如果老板有过错的话,可以起诉老板承担一定的责任和赔偿。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02-11 15:48
如果有劝酒行为,可以追究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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