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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房置换是否应该收取劳动报酬
上房置换是否应该收取劳动报酬 签订《认购协议》之后,卖家违约。中介要求收取违约金中的百分之五十作为劳动报酬
2011-01-13 16:01 yourr2(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3 17:47
按照上海市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之规定,

经纪机构提供买卖中介经纪服务,应与客户事先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实际收费标准。经纪机构在提供基本服务内容,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买卖中介经纪服务费。

中介目前收取违约金中的百分之五十没有法律依据。

至于中介已经提供的服务,可以收取与其劳动相当的报酬。
2 110网律师  2011-01-13 17:52
要看三方的居间协议条款,我们认为居间不成功的,不得主张劳动报酬.
3 李军律师  2011-01-14 12:17
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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