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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协议离婚,没有财产,房子,外债。有一个11周岁的女孩
我和妻子协议离婚,没有财产,房子,外债。有一个11周岁的女孩 我和妻子协议离婚,没有财产,房子,外债。有一个11周岁的女孩,现在妻子想要3000抚养费,我才4000,所以不能给,如果不给那孩子的抚养权就给我,但是我因为工作的因素常年驻外,所以不能带孩子。我想问如果起诉离婚的话,是不是法院也会判给我,因为我4000妻子1000,有好的建议给我吗,是不是以我的情况最后是我们可以协议离婚,对我更好些呢。
2015-02-09 23:55 ask201……(吉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5-02-10 00:04
答,参照工资的20--30%支付。
2 钟欣主任律师  2015-02-10 07:24
抚养费是固定工资的20-30%,10周岁以上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出发。
3 110网律师  2015-02-10 13:39
法院一般判女方抚养,抚养费量力而行
4 110网律师  2015-02-10 13:53
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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