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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 我和一个离婚的男人交往了,我们同居了,我们准备结婚了,他的前妻知道我们的事后,就说要和他复婚,他自己也想着自己的孩子,所以和他复婚,可我现在已经怀着两个月大的双胞胎,他却执意要我打掉,就这样和他分手,我心不甘,用法律这样我可以得到自己赔偿吗?赔偿得不到那就算了。那我在他的几个铺面里上了快一年的班,从没拿过工资,我可以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吗?
2009-04-22 14:07 陈娜(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4月22日 14时57分
就未婚同居这块很难向对方主张赔偿,法律本来就不保护未婚同居关系,至于你在他店里上班产生的工资因拖欠你未拿到,可以向对方主张,不行就付诸劳动仲裁或法院。
2 喻远军律师  2009-04-23 06:01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 杨一林律师  2009-04-23 13:01
已经在一对一咨询中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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