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急性腰扭伤、腰椎间盘突出。现未痊愈但劳动鉴定已经作出,我该怎么办? 本人09年6月发生工伤,经劳动部门认定为1:急性腰扭伤、2:腰椎间盘突出、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伤残、医疗期半年。但是在送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本人在医院做了MRI检查,结果为:L4/5椎间盘突出、L3椎间盘向左后突出压迫神经。请问我现在可以重新申请认定吗?或者按工伤复发申请认定?工伤复待遇如何支付的?我还是在原公司工作的
2011-01-12 21:40 oZh7279(浙江-温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1-13 06:54
可以的.属于工伤的,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而后再要求赔偿.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2 倪振杨律师 2011-01-12 21:57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 110网律师 2011-01-12 21:59
如果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给你之日起到现在没有超过15日,可以申请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如果超过了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15日,则只能在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