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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胫腓远端开房性骨折,手术内置一块钢板,现在已经住院一个月
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胫腓远端开房性骨折,手术内置一块钢板,现在已经住院一个月 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胫腓远端开房性骨折,手术内置一块钢板,现在已经住院一个月,停药一周多,医生也说可以回家休养,可对方就是不打算出院,非要等到消肿不疼以后才肯出院,医药费一直是我出的,对方再住下去简直就是个无底洞啊,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拒绝继续垫资,直接让对方起诉法院吗?交警队判我全责,而且提车前对方还要求我写了保证书,保证承担对方住院治疗费用,这个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吗?那么法律上对住院时长有规定吗?如果对方一直赖着不出院,我该怎么办?
2015-02-08 22:47 ask201……(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5-02-08 23:06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崔新江律师  2015-02-09 06:58
这个是没有的规定,我不是已经回答你了吗?
3 110网律师  2015-02-09 07:59
不建议再次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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